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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法明年起生效

2012/10/17

       据报道,国会通过了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当局将成立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负责执法和管理新法令下的事项。
       这条新法令将在明年1月起生效,不过在这之后,私人商业机构还有一年多时间作调整。所有处理个人资料的私人机构,都会涵盖在法令管制范围内,至于公共部门则不受法令管制。

       新法令主要涵盖两个范围,保护个人资料不会被滥用,以及谢绝行销来电和信息。业者必须在获得消费者允许之后,才能收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资料。公司也必须向消费者解释,他们收集和透露消费者个人资料的原因。

       另外,法律专家也认为,这条新法令使到"谢绝来电"登记中,一些原本比较模糊的概念如今将更加清楚。有律师表示,如果写明同意他人使用个人资料之后,再用本地电话号码登记谢绝来电,并不会取代之前的书面同意,但这不代表个人往后都不能取消同意。他也说,公众只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自己资料的公司不同意,公司就必须销毁这些资料,不再使用。

       而学者也认为,和其他地区相比,新加坡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并不复杂,容易遵守。“例如和欧盟相比,新加坡的资料保护法案,其实比较简单。我认为作为第一个资料保护法案它是绝对有必要的。让大家熟悉法案的概念和如何实行。然后了解它并执行它,接下来跟着这里情况的改变,资料保护法案可以再加强。” 南大商学院商务法教授林玉芬副教授这么表示。

       不过,他们也认为,目前网上的个人资料保护,仍属于灰色地带。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泄漏的一些个人信息应该如何保护,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