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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未婚单亲家长可享育儿假

2013/3/15

       为给予未婚单亲家长更多照顾年幼孩童的机会,政府将从今年5月1日起,让未婚单亲家长也可如其他家长一样,享有二至六天的育儿假。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代部长陈振声昨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开支预算时指出,育有七岁以下幼童的未婚单亲家长可获得六天育儿假;有孩子年龄介于七岁至12岁,则可得两天育儿假。与此同时,育有两岁以下婴幼儿的未婚单亲家长,也可申请六天的无薪育婴假(Infant care leave)。

       多名议员如谢健平(马林百列集选区)、普杰立医生(白沙—榜鹅集选区)、李丽连(榜鹅东区)及官委议员如许优美、雷家英,纷纷为未婚单亲家长的权利发声。

       陈振声希望,继国家发展部针对单身者、离婚者等推出一系列住房措施后,上述新措施也能为这些处于不同困境的家庭更多支持。

       根据移民与关卡局2011年的新生与死亡报告,共有519名新生婴儿在注册时没填上父亲姓名。

       另一方面,针对殷丹博士(宏茂桥集选区)、迪舒沙(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胡美霞(西海岸集选区)有关领养孩子的询问,陈振声说:“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当然希望并鼓励更多人领养孩子,但这是个严肃课题,关乎孩子的一生与发展。”

      “我们平均花5个月来处理领养个案。我们将探讨可如何在不降低评估质量与照顾孩子的基础上,简化并加强这一点(程序)。领养他国孩子有时可花上两年,原因之一是我们必须尊重来源国的条规。在情况允许下,我们会与这些国家密切合作,并学习其他国家的优秀做法。”
       首次透露堕胎相关数据

       针对迪舒沙与胡美霞有关堕胎的询问,陈振声首次透露与堕胎相关数据。

       他指出,每年有1万2000名女性堕胎,约一半为新加坡女性,而在这群选择堕胎的女性公民中,有一半未婚。

       陈振声强调:“鼓励领养不鼓励堕胎,不应被视为解决我们所面对的生育率挑战的方案。我们应加强给予这些弱势家庭与妇女的帮助,让他们做出明智抉择。对于每个成功个案,我们会感到高兴,但我们也必须明白,这是一个非常个人的课题,当中有许多考虑因素,我们必须尊重。”

       对于洪鼎基(宏茂桥集选区)有关跨国夫妻的询问,陈振声希望众议员能协助政府接触这些跨国夫妻,协助他们融入本地社会、本地家庭。